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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 | 工程类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时间:2020-06-23 02:14来源:未知 作者:烟台思创 点击: 678 次

工程类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答案是可以的,不过需要特别注意高企申报中的几项重要指标:

 

 

 
 
 
 
 
 
 
 
 
 
 
 

传统印象中高新技术企业多是科研类的中小企业居多,近年来在高新申报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类企业,其中不乏大型的国企及央企,那么此类企业如何达到高新申报的标准,在申报过程中又需要注意哪些呢。

 

一、准确对应技术领域

 

 

建筑工程类企业在高新申报中的第一要点就是技术领域的确定,在高新的八大领域内并没有建筑施工类的企业能够明确对应的领域,这就需要企业针对拥有的核心技术及主营业务内容进行判定,是否涉及工程设计等与高新领域相对应的部分进行对应。

 

 

二、知识产权数量及类型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类企业通常规模及体量较大,并且业务面较广,这就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能仅仅达到高新申报的数量及类型的要求,需要针对企业的实际业务内容及规模,拥有足够数量并且知识产权的类型及内容能够支撑并概括企业业务范围的核心内容。

 

 

三、高新收入

 

 

建筑工程类企业通常所签订的都是工程施工合同,里面既包含工程款又包含技术服务费用,建议企业通过技术合同认定来确定技术服务收入,从而计算出高新收入部分。认定后在后期核查中会占有较大优势。

 

 

四、研发费用

 

 

建筑工程类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比较庞杂,通常直接在项目实施地直接产生,需要我们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日常的硏发活动中做好硏发费辅助账的记录及凭证的留存工作,如领料单等。

 

 

五、科技人员

 

 

高新申报中要求企业的科技人员达到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那么建筑工程类企业中哪些人员可以算作科技人员呢,除专职进行核心技术研发的人员外,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中的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归集进来。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类企业通常在项目结项时会进行工程验收,企业可留存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针对某项核心技术所进行的成果鉴定、查新、检测等,总之建筑工程类企业在进行高新申报时要充分的积累第三方证明材料来证明技术的新颖性及高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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