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高新企业账务处理详细解读来咯!
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在于其属于探索性的过程,是为了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能够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企业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费用化。
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发费用的支出分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的支出即当期发生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中,以后不再扣除;资本化支出计入形成资产的成本,通过摊销在使用期内扣除。
(一)科目设置:
1、一级科目:“研发支出”
二级科目:研发支出--“资本化”
研发支出--“费用化”
2、管理费用下,增设“研发费用”二级科目。
财务软件:辅助核算功能
如果软件没有辅助核算功能,需要自己设置辅助核算明细账。
加设三级明细(人工、材料、折旧等)
四级明细(按项目)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期末,费用化的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工资、社保、折旧、摊销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预计资本化的,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本情况,期末可能会形成余额挂账。为什么?就是因为有可能无形资产没有形成,没研发完,就要一直挂着,等研发完,再转到无形资产。
企业财务软件中通常没有辅助明细核算模块,那么企业需要自己编制辅助明细帐。所谓辅助账,是对会计法定账册没有记录的内容所作的辅助记录账,格式、内容可以灵活处理,与明细帐的区别就在于它没有特定格式和规范。
明细表包括:
XX项目
XX项目的起始、终止日期
XX项目的参与人员
XX项目核算明细---工资、社保、直接投入、折旧、
摊销、其他费用
注:所有项目按月核算,项目的参与人员较多,或者一人参与多个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的投入比例进行分配或根据内部更合理的分配标准(由于行业不同,此处科委或税务没有统一标准)
与财务相关的,申请高新的标准,包括两个硬性指标,和两个软性指标。
硬性指标,什么叫硬性指标,就是必须要达到的。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销售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这是第一个,关于研发费用的,看三年的。
还有关于收入的: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总收入包括主营收入、其他收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唯独不包括不征税收入。
以上是关于申请高新,与财务数据相关的死规定。
与我们财务数据相关的软性指标,这个不是门坎式的规定,但是,在100分中这两个数据指标占了非常重要的20分,高新是71分通过,可想而知,这20分还是很重要的。
销售收入与净资产成长性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销售收入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当然这个值是越高越好的,两个指标是否是逐年递增的,如果是逐年递增的,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高新技术企业行业会计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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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
会计分录 |
收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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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技术服务费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技术服务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销售软件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软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收到技术维护费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技术维护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收到咨询策划费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咨询策划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租用域名转租 (域名已提交给客户,银行已收到款项)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收到客户交来的主机租用费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成本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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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研发支出-工资 贷:研发支出-社保及公积金 贷:累计摊销 |
租用域名 |
借:其他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费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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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快递费 |
借:管理费用-快递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支付通讯费 |
借:管理费用-通讯费 贷:银行存款 |
付房租费 |
借:管理费用-房租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付水电费 |
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支付办公费 |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为宣传新软件,举行发布会,支付场地租赁费 支付广告宣传费用 支付冠名费 |
借:销售费用-租赁费/广告宣传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百度账户充值,开通百度营销 |
借:销售费用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员工培训费 |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
计提工资 |
借:研发支出-工资 借:销售费用-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计提社保及公积金(单位) |
借:研发支出-社保及公积金 借:销售费用-社保及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及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 |
次月发放工资
上交社保
上交个税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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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折旧 |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用 贷:累计折旧 |
营业外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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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评为“双高”企业,收到科技局奖励 |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
计提增值税即征即退 |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即征即退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
资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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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软件专利权 |
借:无形资产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新软件A申请著作权,支付理费
软件A研发完成,形成企业无形资产 |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软件A)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软件A) |
为研发软件B采购源代码程序
软件B研发完成,形成企业无形资产 |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软件B)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软件B) |
购买苹果一体机 |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转让专利权和著作权 |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
负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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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费 |
借:应交税费-XX税种 贷:银行存款 |
收到退还的增值税 |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即征即退 |
总结Summ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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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和自制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发生研究支出200万,经测试,该项目完成了研究阶段,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进入开发阶段,2019年开发支出300万,符合资本化条件, 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出一项专利权 1)2017年12月31日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借:管理费用 200万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 2019年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00万 贷:银行存款 300万 3) 2019年6月30日 借:无形资产 300万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享受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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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每个行业看似核算复杂,可以按照如下思路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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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从上到下顺序(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收支)梳理每一项业务的常见分录,按业务类型和科目大类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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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掌握核心的资产是什么(大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摊销方法,摊销入账到费用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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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类掌握缴纳的税种有什么(每个行业税种特殊性),税收优惠,是否有退税事项
其余的往来是单独管理的模块,重点在于账龄分析,再如一些简单的科目如税金及附加每个企业核算方式基本相同,不用作为了解核算规则的重点事项。
总结通用框架的基础上提炼出企业特殊的核算规则有哪些,重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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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与其他行业一样的,例如工资、办公费等就不用做重点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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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特殊业务的核算规则,即便同一行业,每个公司业务也具有差异性,或者由于本身系统配置、准则理解等导致的特殊处理方式,这些也要重点记录
按上述步骤,可以参照上面的表格思路来进行梳理,根据情况更新补充,做到对企业核算有个整体的框架。
怎样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
答: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取得高新技术资格需要经过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是根据《认定办法》建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平台,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构成。
门户网站(www.innocom.gov.cn)的主要功能包括:发布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工作动态、公示文件,公告备案、更名、异地搬迁、撤销资格、问题中介机构名单等信息,以及提供管理系统的登录入口。
管理系统主要功能:管理系统由企业申报系统、认定机构管理系统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组成。
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答: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答:为解决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答: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无权直接暂停该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答: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答: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答: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已全面取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审批管理,享受高新税收优惠的企业要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依法享有享受税收优惠,亦有依法按时如实申报、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
企业有义务提供留存备查资料,并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企业应当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全面归集、整理并认真研判;在本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留存备查资料应当归集和整理完毕,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果企业未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实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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